法律分析:壹般納稅人可以領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小規模納稅人只能領取增值稅普通發票(但稅務局可以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65438+萬元,每月最多領用不超過25張;普通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654.38+萬元,每月最多領用不超過50張。稅務局將根據納稅人的稅收風險程度,確定新設立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的審批標準。這句話的意思是,發票能不能收,能收多少,由稅務局的老師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憑證和經辦人的身份證明,直接向營業地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納稅的,由稅務機關先征稅後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開具發票。禁止非法開具發票。
上一篇:揚州不動產登記中心下一篇:義烏個體戶如何收匯結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