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資的稅前扣除標準如下:
工資在1至5000元之間,含5000元的,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零;
2、工資範圍在5000至8000元之間,含8000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3.工資在8000至17000元之間的,含17000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4.工資在17000元至30000元之間的,含30000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5.工資在3萬元至4萬元之間的,含4萬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
6.工資在4萬元至6萬元之間的,含6萬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
7.工資在6萬元至8.5萬元之間的,含8.5萬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
8.薪金幅度在85000元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