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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在稅務局系統裏什麽時候增員

每月社保增員的辦理時間為每月的5日至25日。用人單位辦理網上增員成功後,對於首次參保人員,應在收到地稅部門申報轉換成功信息的五個工作日後,持以下資料到參保單位所在的市、區級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證卡制作手續。

根據社保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為職員辦理參加社保,繳納社保費用。因此用人單位新聘用職員後必須及時辦理社保增員手續,待員工離職後再辦理社保減員手續。

繳費單位當月社保費應在當月內申報繳納。每月16日,稅務機關統計需批量申報的繳費名單,審核無誤後,進行批量處理。具體批扣情況請咨詢主管稅務機關。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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