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可向衛生行政部門投訴;
2.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
3.如果有足夠的證據,比如聊天記錄、發票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撥打市長熱線12345投訴;
5.去消保協會投訴。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爭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壹)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