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董事會成員中來自同壹組織和相互之間有關聯關系的組織不超過三分之壹,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同時在董事會任職。
3.秘書長應當專職,理事長和秘書長不得由同壹人兼任,並有與本慈善組織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4、全省慈善組織應設監事會,由三名以上監事組成,市、縣慈善組織應設監事。
5、依法辦理稅務登記,履行納稅義務。
6.按規定參加社會組織評價,評價結果為3A及以上。
7.申請時未被列入異常名單。
8.在申請公開募捐資格前兩年內,未因違反社會團體相關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未違反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
9.《慈善法》實施前已經成立,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條件的非公募基金會和社會組織,經登記滿兩年並被認定為慈善組織後,可以申請公開募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