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繼承公證費。評估價格的2%或效益的2%,不低於200元;
2.壹般654.38+0萬以下的差額收費比例為千分之五左右,654.38+0萬至654.38+0萬的為千分之二點五;
3.財產繼承過戶費,登記費100元,印花稅5元;
4、契稅,法定繼承人繼承的房地產,免征契稅;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繼承房屋所有權,需要繳納契稅1.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或者遺產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1159條
遺產分割時,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應當清償;但必要的繼承應留給缺乏勞動能力且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
遺產繼承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1,被繼承人與繼承人的身份關系證明,身份證明;
2.死者的死亡證明;
3.財產所有權證明;
4.如果有遺囑提供遺囑;聚會
5.妳需要親自去公證處辦理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