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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過開票日期禁止開具怎麽辦

開具日期已超過開票截止日期,可以找報稅處理,核實各個票種的開票截止日期,如果開票截止日期是本月之前的日期,說明上月未抄報或者未反寫,需要攜帶稅控盤及主管稅局要求的資料到稅局處理。如果開票截止日期是本月的日期,需要將所有票種抄報反寫,在上報匯總核實是否已申報,如果未申報,需要申報成功後再點擊反寫,如已申報,直接點擊反寫,提示成功後重新打開網上抄報界面,查看開票截止日期更新到下月中旬,重新開票即可。

每月月初需操作抄報數據,開票日期已超過開票截止日期,禁止開具,意思是沒有抄稅。所以要立即去抄稅。每月月初需操作抄報數據,如果還未抄報,需要帶著稅控盤或報稅盤到所屬稅務機關抄報數據。如使用稅控盤抄報,直接帶盤到稅局即可,如使用報稅盤抄報,需在軟件中操作信息交互管理匯總與變更,報送數據,報送成功後帶報稅盤到稅局抄報,抄報回來還需操作反寫監控管理數據,報完稅還要清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壹條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發票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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