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以後要拆除的售樓部要交房產稅稅費嗎

以後要拆除的售樓部要交房產稅稅費嗎

按照財政部、國稅總局1987年7月23日(87)財稅地字第003號《關於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幾個業務問題的解釋與規定》

“壹、關於“房產”的解釋

“房產”是以房屋形態表現的財產。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有墻或兩邊有柱),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

獨立於房屋之外的建築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變電塔、油池油櫃、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遊泳池、玻璃暖房、磚瓦石灰窯以及各種油氣罐等,不屬於房產。 ”

所以,售樓部已經符合上述規定所描述的“房產”的特征,不管之後是否拆除,拆除前必須申報繳納房產稅。

  • 上一篇:鹽城宏潤嘉瑞納稅人俱樂部有限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用稅務ukey開發票必須是財務的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