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要看地稅局。有的電子稅務局可以申請,或者地方稅務局需要去當地申請,稅務局審核後返還到公司的支付賬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壹條規定,納稅人多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匯算清繳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請求稅務機關退還多繳稅款並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核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退庫的,應當依照有關國庫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退還。
為方便納稅人獲得退稅,納稅人2019年度綜合所得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稅務機關將在網上稅務局(含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提供便捷退稅功能,納稅人可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通過簡易申報單辦理年度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