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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契稅,前任業主交的債誰來承擔?

產權繼承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規定,以房產抵債應當視為買賣房屋,產權人應當按照抵債的價款繳納契稅。契稅是指不動產(土地、房屋)產權發生變化時,對當事人簽訂的合同,按照生產價格的壹定比例向新的所有人(產權人)征收的壹次性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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