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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惠企政策的退出

主要包括落實社保優惠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

以東莞為例,加快落實國家和省社保優惠政策,2020年2月至6月免除中小企業繳納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單位;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企業享受減免;2020年2月至4月的大型企業,上述三項社會保險費減半征收。

實施國家減免稅政策,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由3%降至1%。納稅人因疫情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向房產、土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按規定權限批準後,可酌情給予減稅或免稅。納稅人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確有困難,需要延期繳納的,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應當依法準予延期繳納稅款。

擴展數據:

疫情受益企業相關要求規定:

1.便利退(免)稅,規範口岸檢驗檢疫收費。發揮跨境貿易融資平臺作用,設立出口信用保險“理賠綠色通道”。

2.海關部門對企業急需的機器設備、原材料實行快速驗放,減少先進認證企業現場查驗批次,對跨境電商免檢車輛實行24小時智能通關,提高跨境電商車輛驗放效率。積極落實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符合法定條件的快速辦理減免稅手續。

東莞市人民政府-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優化政務服務加快落實惠企政策的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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