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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企業退稅政策

首先,正面回答

流行病退稅政策:

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多繳納的稅款;納稅人自匯算清繳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請求稅務機關退還多繳稅款並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核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退庫的,應當依照有關國庫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退還。

第二,分析

面對疫情防控和退稅減稅政策實施的雙重考驗,稅務機關註重統籌規劃、業務強、服務優,廣大稅務幹部爭當疫情防控的把關人和納稅服務的排頭兵,確保退稅無誤。疫情來襲,遼寧省稅務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了疫情防控和落實新的合並稅費扶持政策兩個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局長楊勇擔任第壹責任人,帶頭堅持留在封閉辦公室,抓疫情防控工作,指導制定落實退稅政策的培訓輔導方案。

3.疫情退稅有什麽作用?

提高認識,積極行動,為企業提供準確的政策導向和精細的納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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