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銀行稅務第三方協議是企業、銀行、稅務局三者之間達成協議,在企業報表申報成功之後,企業應交稅款直接由銀行劃轉到稅務局。第三方合同是指企業將人事外包給相應的人力資源公司,員工進入企業工作時,不是和企業之間簽勞動合同,而是與企業外包的人力資源公司簽勞動合同,所以註意員工到企業工作屬於派遣性質,不是企業的正式員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