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7月1日起,《中華人民***和國印花稅法》(以下簡稱《印花稅法》)開始施行。根據國家稅察源務總局關於實施《中華人敗粗態民***和國印花稅法》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規定,印花稅申報時應填寫《印花稅稅源明細表》,壹起來看看具體填報步驟。
2022年7月1日後適用的稅源明細表
可以看出,新的《稅源明細表》凳芹不再將按期申報與按次申報分別填列,增加了應稅憑證稅務編號、應稅憑證名稱、應稅憑證數量、申報期限類型、實際結算日期、實際結算金額、對方書立人等信息。其中,應稅憑證名稱、申報期限類型、稅目、稅款所屬期起止、應稅憑證書立日期、計稅金額、稅率為必填項。納稅人無需填寫應稅憑證稅務編號;應稅憑證數量在逐份填寫時填1,合並匯總填寫時填寫合並匯總應稅憑證的數量。具體如下圖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