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土地使用權的買賣、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都要繳納契稅。所謂契稅,是對所有權發生變化的不動產征收的壹種財產稅。
知識擴展:
契稅票的作用:
1.契稅完稅證明:繳納契稅時,稅務機關會出具相關證明,證明該房產為已征稅房屋。未繳納契稅(免征除外)的,不動產登記部門不能發放產權登記證。交了房款也拿不到完稅證明。
第二,對於購買房產,在買房時繳納契稅。納稅時,稅務機關會交付兩種憑證,壹種是稅單,類似於收據。稅票壹般會有稅務(財政)部門和收款國庫(銀行)的印章。在這裏,稅單會有兩份,壹份由納稅人留存,壹份由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財產登記證明。另壹種是完稅證明,比郵票略小。壹般用來粘貼在房產證的首頁,表示該房產為征稅房產。未繳納契稅(免征除外)的,不動產登記部門不能發放產權登記證。
第三,契稅征收機關原本是財政機關。現在有的地方已經改為稅務機關(地稅),有的地方還沒有實行變更交接,仍然是財政機關。可以咨詢當地稅務機關。
四、提取住房公積金,壹般不需要契稅完稅證明(包括稅單或完稅證明,下同),只需要購房合同、房產證、交款憑證、房屋買賣發票等。如果沒有辦房產證,可能需要契稅完稅證明。可以咨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