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所得稅計算公式: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當期適用的所得稅稅率;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企業所得稅是指對取得應稅所得、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境內企業或者組織,就其生產、經營的純收益、所得額和其他所得額征收的壹種稅。
企業所得稅是按應納稅所得額(納稅調整後的利潤)計算繳納的。
1、利潤=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業務成本-主營業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2、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3、適用稅率問題:應納稅所得額(納稅調整後的利潤)在3萬元(含)以內的適用18%,在3萬元至10萬元(含)的適用27%,在10萬元以上的適用33%。
所得稅的征收方式壹般分為以下兩種:
1、核定征收:按收入計算繳納所得稅計算公式為:應交所得稅=收入總額X稅務核定固定比例X所得稅稅率;
2、查帳征收:按利潤計算繳納所得稅計算公式為:應交所得稅=利潤總額X所得稅稅率;
應交所得稅的核算:
企業應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所得稅”明細科目,核算企業交納的企業所得稅。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應交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交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允許抵免的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