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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交增值稅明細表的已交稅金如何填列

對於企業本期交本期的增值稅金,應填入“已交稅金”這個欄中。而對於本期交納以前的欠稅,應該填入“本期已交數”中。

已交增值稅有兩種情況,壹種是本期交本期實現的稅款(必須是在月底以前交納的),另壹種是本期交納上期的欠稅(它包括稅法允許的本月初之前交納屬於上月的稅款。因為對於這部分,稅法上不作欠稅處理,但會計上則作欠稅處理)。

繳納本期增值稅時的會計賬務處理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擴展資料

應交增值稅明細表中“應交增值稅”欄各項目的內容如下:

1、年初末抵扣數項目

反映企業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稅。

2、銷項稅額項目

反映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慶收取的增值稅額。

3、出口退稅項目

反映企業出口貨物退回的增值稅款。

4、進項稅額轉出項目

反映企業購進貨物、在產品、產成品等發生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百度百科-應交增值稅明細表

百度百科-已交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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