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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畢業生援疆公務員是什麽情況

相關國家政策:報考自治區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78年8月26日至1996年8月25日期間出生)。

錄取誌願者:6月中旬,根據面試、體檢、公示情況,最後確認錄取人員名單。由於各種原因不能赴西部參加誌願服務的,由各基層團委負責推薦遞補人員入選。

應屆畢業生援疆公務員專項設置:

專項設置主要圍繞黨政中心大局、西部基層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和青年學生的服務意願等,凸顯西部計劃誌願服務特點。2011年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實施基礎教育、農業科技、醫療衛生、基層青年工作、新疆專項、西藏專項、基層社會管理等7個專項。

以上7個專項中,基礎教育、農業科技、醫療衛生分別為原支教、支農、支醫專項更名,並將團中央、教育部組織實施的“青年誌願者扶貧接力計劃研究生支教團”項目納入基礎教育專項實施;保留基層青年工作專項。

根據中央關於援疆、援藏工作的要求以及新疆、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要求,新設服務新疆、服務西藏專項。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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