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享盡享”是指應該享受到的權益和福利應該全部享受到,不應該被任何因素所限制或剝奪。包括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的權益和福利。“想享即享”是指應該有權利自由地享受想要享受的任何東西,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包括物質和精神方面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