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8月起,企業側計費系統在北京市西城區、杭州市、浙江省湖州市、山東省淄博市、東營市、煙臺市的部分企業進行試運行,並計劃於6月65438日至10月在全國推行。“壹機多票”系統使用的普通發票統稱為“增值稅普通發票”,統壹印制,自2005年8月1日起在全國投入使用。
2017年2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自2018年6月起,將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票)發票代碼由現行的10位調整為12位。
擴展數據
相關規定
1.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格式、字體、列號、內容與增值稅專用發票完全壹致。根據發票號分為二聯和五聯。基本券號是兩張券,第壹張券號是記賬券,賣家作為記賬憑證。第二聯是發票聯,買方作為記賬憑證。此外,為滿足部分納稅人的需求,在基本券後增加了額外的三聯券,即五聯券,供企業選擇使用。
二、第二聯增值稅發票(普通發票)采用防偽紙印制。代碼是用特殊的防偽油墨印刷的,號碼的字體也是特殊的。每副對聯的顏色有藍色、橙色、綠藍色、黃綠色和紫紅色。
三、凡納入“壹機多票”系統(含試運行)的壹般納稅人,自納入之日起,壹律使用全國統壹的增值稅發票,並通過防偽稅控系統。
百度百科-增值稅普通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