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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公章怎麽辦理?

營業執照公章如何辦理:經營者持《社會團體登記證》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到經營地公安部門辦理。然後經公安部門批準,到指定的印章刻制廠或刻制機構刻制,提交《刻制印刷委托書》。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二十三條。

印章簽發機關應當規範和加強印章簽發管理,嚴格辦理手續和審批程序。國家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應當到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制單位刻制印章。

第二十四條

國家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印章因撤銷、更名或者更換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時,應當及時送交印章簽發機關封存或者銷毀,或者按照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

國家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必須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強印章使用管理,嚴格辦理審批手續。未經單位領導批準,不得擅自使用單位印章。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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