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變更股東要在工商局辦理,需要到公司原註冊地工商局辦理。公司未上市的,應當根據公司章程簽署股東大會決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公司章程修正案,新老股東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要本人簽字,股權轉讓協議,新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的,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公司章程對投資總額或者擔保總額以及單個投資或者擔保金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控制的股東,不得參與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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