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納稅人在首次納稅業務中,按時、按期、連續申報是今後要註意的重點。。首次辦理涉稅業務的納稅人,應當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確定的期限和內容申報納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3、5、10、15或1個月;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按月或按季預繳。月份或季度結束後10天內申報預繳稅款,年度結束後45天內申報預繳稅款,5個月內匯算清繳。壹般來說,新設立企業的首次納稅申報期應為首次涉稅業務的次月。
3.針對登記制度改革後,部分納稅人甚至個體納稅人在取得“三證合壹”登記證後,長期不開展經營活動,不到稅務機關辦理涉稅業務的問題,國家稅務總局明確,納稅人首次辦理納稅申報或者領(開)開發票時, 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等稅費。 稅款核定後,納稅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連續按期辦理納稅申報。
4.納稅人在辦理稅務登記、申領發票、申報涉稅業務中遇到困難或疑問時,可直接向當地稅務機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