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稅額654.38萬元以上或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國家稅款5000元以上的,依法定罪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出口退稅款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