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其他個人均可在受托郵政網點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下列業務暫不可開具:
(壹)銷售免稅貨物或提供免稅服務(未達增值稅起征點的除外);
(二)銷售藥品、醫療器械、煙、酒、種子、化肥、醫療服務、住宿服務、餐飲服務、交通運輸服務等國家實行專營或行業管理的貨物或服務;
(三)租賃、銷售、轉讓不動產;(四)銷售應征消費稅的貨物;
(五)年累計開票金額達到120萬元以上;
(六)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允許代開發票的其他情形。
郵局代開發票對象:
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其他個人,可以憑經辦人身份證明,向經營地稅務機關委托的郵政部門申請代開發票。
郵局代開發票需要提供的資料
(壹)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現場領取表格填寫)。
(二)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內容參考: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太方便了!郵政網點可以代開普通發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