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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稅務管理的問題,謝謝!

稅務機關的錯:1,應申報未申報。壹是要申報,限期整改。2,不再次申報,可以查稅,3,查完不交稅,可以扣押房產。4.扣押財物應經縣局局長批準。5.納稅期限不超過15天。

納稅人,首先納稅,申請復議。如果他們對復議不服,就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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