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長沙市地稅局獲悉,從2014年1月1日起取消發票有獎活動;原已領用的有獎發票可使用至有效期止,不做繳銷處理。
長沙市地稅局自2005年7月起在全市服務、娛樂行業全面試行發票有獎活動以來,對規範稅收征管、堵塞稅收漏洞、公平稅負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隨著稅收宣傳的深入、優惠政策的落實、稅控收款機的普及,發票信息化管理水平日趨完善,經研究決定取消發票有獎活動。
為確保消費者中獎發票的兌獎,發票刮刮獎、連環獎兌獎截止日為2014年1月31日,逾期不再兌獎。 寧波市地方稅務局自2003年起在全市餐飲娛樂業推行發票有獎管理以來,對規範發票使用行為、提高依法納稅意識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隨著消費者索取發票習慣的形成、納稅人納稅意識的增強和稅收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高,發票實行有獎管理對稅收征管的作用逐步減弱。為此,寧波市地方稅務局局決定:
壹、自2013年10月1日起停止向納稅人發放有獎發票,並以普通機打發票和定額發票替代。
二、納稅人已領未使用的有獎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3年12月31日,逾期後納稅人應將未使用的發票於2014年1月31日前向當地地稅部門繳銷。
三、消費者已取得的有獎發票兌獎方式不變,獎金兌付期限至2014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兌付。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