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核實辦理情況:2021年12月23日上午,國家稅務總局武安市稅務局郭某軍副局長牽頭帶領辦公室人員同國家稅務總局武安市稅務局財務股核實,國家稅務總局武安市稅務局每月均按時將物業服務費支付給負責向國家稅務總局武安市稅務局提供物業服務的武安市生華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沒有任何拖欠行為。12月23日下午專門約談武安市生華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該公司明確表示所有員工工資均按月發放,沒有任何拖欠行為。該公司從未聘用過白某這個人。
二、國家稅務總局武安市稅務局和所有物業服務人員均不存在直接聘用關系:特別說明,國家稅務總局武安市稅務局嚴格落實行政機關不得辦企業規定,自己沒有成立任何物業公司,國家稅務總局武安市稅務局所有物業服務均經過政府采購公開招標,由中標單位武安市生華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負責,國家稅務總局武安市稅務局按合同約定向該公司支付物業服務費。截至目前,雙方均按照合同履行責任和義務。國家稅務總局武安市稅務局和所有物業服務人員(含保安、保潔等人員)之間從未簽訂過任何勞動合同,也不存在直接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