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權查詢、凍結、扣劃個人儲蓄存款的單位有: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稅務機關及海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壹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有權凍結、扣劃被執行人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