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繳納個人所得稅,比如A(個人)和B(企業)組成合夥企業C,C繳納個人所得稅,A繳納個人所得稅,B繳納企業所得稅。
對於合夥企業本身來說,不繳納企業所得稅,而是繳納個人所得稅。按照個人獨資企業生產經營所得稅項目繳納。
合夥人中的法人企業,應當在取得合夥企業的收入後繳納企業所得稅。
合夥企業以每個合夥人為納稅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是自然人的,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合夥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
擴展數據: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壹種稅。納稅人的範圍大於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內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六類:(1)國有企業;(2)集體企業;(3)私營企業;(4)合資企業;(五)股份制企業;(六)其他有生產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組織。
參考:百度百科-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