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流程:
1.成立清算小組,開始清算;
2.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並登記債權,債權人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3.清算組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
4.資產處置,包括收回應收賬款、出售非貨幣性資產等。其中,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應作為壞賬處理,經稅務機關批準後方可扣除損失;
5.還清債務;
6.分配剩余財產;
7.制作清算報告,申請註銷公司登記。
第二,分析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賠償、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按照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三。有限責任公司破產的條件
1.有限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其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公司或者債權人可以申請破產;
2.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時發現資不抵債的,清算責任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