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人有限責任公司需要納稅。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擴大到全國實施的通知》第三條規定,企業增資擴股個人所得稅政策為1。2065,438+06年6月至65,438+0年10月,全國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用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個人股東壹次性繳納個人所得稅確有困難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納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日歷年(含)內分期繳納,並將有關情況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2.個人股東取得轉增股本,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減按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3.股東轉讓股權取得現金收入的,應當優先用於繳納未繳納的稅款。4.在股東轉讓這部分股權前,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在處理相關權益後,股東無收益或收益小於初始投資額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不追究其未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本通知所稱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註冊,實行查賬征收,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年銷售額和總資產不超過2億元人民幣,從業人員不超過500人的企業。6.掛牌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或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向個人股東轉讓股本,股東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繼續按照現行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不適用本通知規定的分期納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