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二)項規定,下列項目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1.種植花卉、茶葉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
2.海水養殖和內陸養殖。
所以養魚企業增值稅全免,企業所得稅減半。
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經稅務機關批準後享受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所得稅減免屬於備案類。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的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經國稅機關登記備案後,自登記備案之日起執行。對未按規定申報的納稅人,不得減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