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和總公司簽合同,分公司收款開發票可以嗎?

和總公司簽合同,分公司收款開發票可以嗎?

法律分析:不能,分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沒有資格簽訂合同。合同主體的權力是總公司,發票也要由總公司開具。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付款時合同主體、付款流向、發票流向必須壹致,否則將面臨被認定為虛假的稅務風險,進項稅票據不能抵扣,也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抵扣。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 上一篇:在英國申請增值稅需要多長時間?
  • 下一篇:如何在國稅局網站查詢之前繳納的所得稅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