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上述股東將自有車輛租賃給被投資公司,取得租賃費用,這是關聯交易。只要認為價格公允,可以提請稅務機構代開租賃發票,根據租賃發票即可入賬。同時,年終申報時,填寫向的關聯交易申報表的相關資料即可。假如稅務機構認為不公允,稅務機構可以調整。車輛租賃此類業務,公允價較好確定,壹般只要不明顯違背實際,稅務機構都會認可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七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壹)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
(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第四十八條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準予扣除。
第四十九條 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