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2、營業收入,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下列個人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1,工資薪金收入;
2.勞務報酬所得;
3.報酬收入;
4.版稅收入;
5.營業收入;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財產租賃收入;
8.財產轉讓所得;
9.意外收入。
擴展數據:
1.個稅的計算方法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工資收入-各項社會保險費-起征點(5000元)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x稅率-速算扣除。
2.免稅額度為35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納稅額=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
實際工資=應付工資-四金-納稅
月應納稅所得額=(應付工資-四金)-3500
扣除標準:個稅按照3500元/月的起征點標準計算。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人民網-兩部:10後工資薪金按5000元起征點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