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質來說,個稅的實際納稅人是個人,企業只是代扣代繳義務人,並不是直接的納稅人;
但是國家為了方便個稅管理,保障稅源,對綜合所得等個人所得收入實行源泉扣除(哪個企業支出哪個企業就負有代扣代繳義務),因此企業為個人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是企業在中國經營中應盡的法定義務,為了彌補企業配合稅務局進行個稅代扣代繳工作,稅務局每年會按照壹定比例給代扣代繳企業返還手續費(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代扣代繳稅款,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扣稅款的2%支付手續費,且支付給單個扣繳義務人年度最高限額70萬元,超過限額部分不予支付。對於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手續費比例的,按規定比例執行)。
綜上,企業員工繳納個稅對企業的好處有二:
壹,履行法定義務,保障支出的工資等能夠稅前扣除,確保企業合規經營;
二,有機會獲得2%的手續費返還,這個需要企業按照要求提交申請(當然還要企業員工有實際繳納稅款,新個稅法改革後,年度累計的情況下不少打工人不壹定有為國貢獻個稅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