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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擅自離職,用人單位應如何送達相關處理通知?

答:用人單位需要向擅自離職的員工送達相關處理通知的,本著對員工負責的原則,應以書面形式為主送達。在具體操作中,主要有三種送達形式:壹是直接交給對方,由對方簽收,如果我不在,就交給與我同住的成年親屬;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以掛號查詢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上述兩種方式無法送達的,可以公告送達,也可以在報刊上刊登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視為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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