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交壹聯給銷售方作為開具紅字發票的依據。
3、收到銷售方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後,與《通知單》壹起作為進項稅轉出的依據。
1、據國稅發2006156號文,已認證的發票發生銷貨退回,由購買方向自己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紅字發票通知單,對退貨的部分做進項轉出。
2、銷售方憑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通知單開具紅字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