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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惡意停繳社保,拒絕裁員。怎麽處理?

員工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投訴,會對公司進行行政處罰。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拒絕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辦理。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以所欠款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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