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普通發票丟失的補辦辦法:
1.復印存根聯,然後蓋章;
2.交給客戶入賬;
3.財務人員應該設置發票登記本,登記購入發票的數量、號碼,開出的發票號碼、日期、客戶、金額、領取人;
4.然後送給客戶要客戶回簽。
二、增值稅發票丟失的不辦辦法:
1.把存根聯復印,
2交客戶當地主管稅務局確認並出具未抵扣稅證明,
3.報本公司主管稅務局,開具紅字發票沖原開發票,
4.再重新填開發票給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