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業取得應源泉扣繳的所得為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的,相關應納稅款扣繳義務發生之日為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實際支付之日。
非居民企業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取得應源泉扣繳所得稅的同壹項轉讓財產所得的,其分期收取的款項可先視為收回以前投資財產的成本,待成本全部收回後,再計算並扣繳應扣稅款。
八、扣繳義務人在申報和解繳應扣稅款時,應填報《中華人民***和國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
扣繳義務人可以在申報和解繳應扣稅款前報送有關申報資料;已經報送的,在申報時不再重復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