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談不是處分1、性質不同約談是對下級組織運行中存在的問題予以糾正並規範的準具體行政行為。誡勉談話由組織和紀律監察部門對幹部考核。2、方式不同約談指指擁有具體行政職權的機關,通過約談溝通、學習政策法規、分析講評等方式。誡勉談話是由組織和紀律監察部門對幹部談話規誡、監督管理,並組織跟蹤考核。3、主體不同約談和誡勉的區別在於主體,約談主體是上級,誡勉主體是紀律檢查部門。4、內容不同誡勉談話是對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幹部進行教育的壹種形式。約談主要是對具體行為的規範,誡勉是對生活、思想的教育。
上一篇:有勞動合同嗎,Tik Tok稅務公司能查到嗎?下一篇:在達州的公司能不能誇市到異地辦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