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應據實開具貨物名稱為月餅的發票。中秋臨近,月餅走俏。近日,新京報記者走訪多家商場、酒店發現,不管是購買“金銀月餅”還是“平價月餅”,為了給顧客提供“報銷便利”,多家商店都可給消費者提供“辦公用品”發票。對此,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工作人員表示,商場開的發票種類如果與消費者實際購買物品不符,就是違反了發票管理辦法,將受到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四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統壹負責全國的發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依據職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發票管理工作。財政、審計、市場監督管理、公安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配合稅務機關做好發票管理工作。
第五條 發票的種類、聯次、內容以及使用範圍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