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地方稅務局:
為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全民創業、加快江西繁榮發展的意見,支持和鼓勵個人創業,省局決定再次調整按期納稅營業稅起征點,具體為:
1.在縣城、鄉鎮和農村經營的個體營業稅納稅人,按期納稅的營業稅起征點統壹由月經營1.5萬元和1.0萬元調整為3000元。
二、在本市經營的個體營業稅納稅人,按期繳納營業稅的起征點由每月2000元調整為5000元。
三、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江西萍鄉也執行這壹規定。月營業額3000元的地稅是多少?255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