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到另壹所學校
1.首先,妳必須得到轉學學校的同意,並在轉學聯系單上簽字接受,壹式三份。
2.然後去轉出學校簽字同意轉出,填寫聯系單內容,特別是學號和學校識別碼,並在聯系單上蓋章。
3.然後去兩個學校的高教局蓋章。
4.帶上聯系表到轉學學校註冊,分班學習。學籍老師網上轉學生。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上學必須提供“四證”。
1,其父母的身份證明;
2、公安部門辦理的本市暫住證;
3.戶籍所在地縣教育局(或鄉鎮政府)同意出國就讀的證明;在本國就讀的學生,還應持有本國學校出具的轉學證明和學籍檔案;
4.父母的就業證明或就業合同。
提供“四證”後,經區縣教育局批準,可根據居住地安排相對就近的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