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保金計算
殘保金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為促進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的順利開展,使各類用人單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義務,平等地承擔社會責任,關愛和扶助殘疾人,機關、團體、企業(福利企業除外)、事業單位均應按照壹定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如果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殘保金、保障金以下稱殘保金)。壹般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年征繳,經市、區(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後,由主管稅務機關代征收,屬於政府性基金。
《中華人民***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條
國家實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規定,未按照規定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需要繳納殘保金。
擴展資料
1、殘保金納入地方壹般公***預算統籌安排,主要用於支持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生活。
2、殘保金的重要意義旨在促進殘疾人就業,能夠提醒用人單位有這麽壹個群體是不應該忽視的,用人單位應該承擔起自己的社會責任。
百度百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