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地方,鄉鎮財政屬於鄉鎮的編制序列,鄉鎮財政單位和人員的主要管轄在鄉鎮黨委和政府,同時也受到縣財政局的雙重管理。
在壹些已經實行系統垂直管理的地方,鄉鎮財政所屬於縣財政局下屬分支機構,單位和人員的主要管轄範圍在縣財政局,同時也受鄉鎮黨委和政府的雙重管理。
由於行政編制總量的限制,2007年以前,部分地方金融機構被定為事業單位,使用編制。
已經實行系統垂直管理的地方,鄉鎮財政所屬於公務員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