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退稅程序
1,持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填寫涉稅事項綜合申請表,申請並到各辦稅服務廳領取受理回執;
2、準備所需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收集資料並進行調查和審核;
3、憑《受理回執》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批文。
二、分析細節
殘疾人個人所得稅的減免實行“先征後退”的原則,即先按規定納稅,再辦理退稅。減免對象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殘疾人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的人員。減少的範圍是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企事業單位所得。
3.殘疾人退稅需要哪些材料?
地方稅務局的減免稅申請報告和減免稅審批表壹式四份。殘疾人需提供有效的殘疾證、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