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準備好材料:
在辦理營業執照之前,首先要把相關的申報材料準備齊全;
2、核準店鋪名稱:
到當地的工商部門提交個人辦理材料,同時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工商部門會對店鋪進行名稱核對;
3、開具驗資報告:
到銀行去開設賬戶並且和銀行工作人員申請開具驗資報告;
4、辦理營業執照:
把驗資報告和工商部門讓開具的其他材料壹並交與工商部門進行核查,核查無誤後下發營業執照;
5、辦理代碼證:
到當地的質監部門去申請辦理代碼證;
6、辦理稅務登記:
去當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並開具相關證明;
7、開設基本銀行賬戶:
需要到銀行開設戶頭,用於稅費的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壹條
申請人申請市場主體設立登記,登記機關依法予以登記的,簽發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市場主體的成立日期。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市場主體須經批準的,應當在批準文件有效期內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第二十二條
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營業執照樣式、電子營業執照標準由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統壹制定。